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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山竹林寺、碧山寺下院传授三坛大戒法会通启

   日期:2014-01-21     浏览:838    
核心提示:五台山讯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秉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经中国佛教协会(中佛会【2013】232号)、山西省佛教协会(晋佛会【
五台山讯 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秉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经中国佛教协会(中佛会【2013】232号)、山西省佛教协会(晋佛会【2013】26号)准,山西省五台山竹林寺、碧山寺下院传授三坛大戒法会。戒期将严格按照《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传戒时间:

⒈ 公历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7月11日(农历五月十五日至六月十五日)在五台山大圣竹林寺举行传授三坛大戒。

⒉ 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6月1日

⒊ 戒期30天。

⒋ 报到时间: 2014年5月29日至6月10日(农历五月初一日至五月十四日)。

二、受戒人员条件:

本次传戒法会将按中国佛教协会《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法如律举办,因受戒名额有限,欲求从速。

⒈ 求戒人员必须是经政府依法登记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剃度的沙弥、沙弥尼。

⒉ 求戒人员年龄必须在20至59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市、县佛教协会推荐受戒(无佛教协会的市、县应由当地宗教工作部门同意)。

⒊ 求戒者必须信仰坚定,道风纯正,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无残疾,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智力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高血压及心脏病史),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受戒前一个月以内的)。

⒋ 求戒者必须独身,曾有婚史者,应有离婚证明复印件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局、派出所)出具的离异、丧偶证明。

三、求戒人员要求

1、求戒人员必须能够背诵《朝暮功课》、《沙弥十戒》、《毗尼日用》等五堂功课。

2、新戒人员到五台山大圣竹林寺报到。

四、求戒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照片5张(僧装小二寸)、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单身证明,由推荐寺院、当地佛协及地方省佛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点击下载受戒申请表(下附中佛协传戒批文)

五、求戒人员每人交纳戒费2000元。

六、联系方式:

五台山大圣竹林寺电话:0350—6549676;

联系人:13663504178 惟证法师  13820725633 达云法师

传真:0350—6549686

联系邮箱:2221975522@qq.com

五台山碧山寺客堂电话:0350-6545442

联系人:13633505260 义山法师

传真:0350-6545442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大圣竹林寺客堂

邮编:035515 

(注:邮寄表格及相关资料等请勿用平信及挂号信,请用“EMS快递”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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