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宝网福建讯 近日,厦门市佛教协会出台《关于加强厦门佛教弘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区佛教协会和各寺院,一要提高对弘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四众整体素质;二要完善弘法工作机制,以佛协为指导主体,依托闽南佛学院和南普陀寺的弘法人才优势,搭建好各寺院弘法平台;三要开设多元弘法平台,举办讲经说法培训班,建立网络弘法平台,利用寺院旅游资源弘法等;四要加强弘法队伍建设,重视弘法人才培养,组织法师在各寺院巡回演讲弘法,市佛协每年组织大型弘法活动等;五是发挥重点寺院带头示范作用,挑选一批重点寺院作为弘法示范基地,协助成立弘法组,分层次、分批次举办各种弘法活动。六是加强弘法工作的政策把关,坚持以寺院僧团为弘法主体,以汉传佛教弘法,加强对印刷品、音像制品和网络弘法资料的把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