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森林公安查获放生23只石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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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6-11-10 08:3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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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近日,遂昌县黄沙腰镇村民黄某窜至垵口乡根竹口村附近的山涧里抓了23只石蛙,被村民发现后举报至森林公安局。
接到群众举报后,遂昌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赶赴现场当场查扣黄某用于猎捕石蛙的电瓶、捞网等作案工具。经现场清点,黄某随身携带的网兜内有23只石蛙,黄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鉴定,23只石蛙均为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棘胸蛙,在鉴定结束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将石蛙放生在垵口乡一处无污染的山涧中,由于民警办案迅速,23只石蛙全部鲜活地蹦入溪水中。
目前,此案已起诉至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民警提示:对于私自猎捕石蛙等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森林公安机关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