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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佛教协会“传授2008年春季宝光寺暨观音阁第十四次传授三坛大戒法会”将于2008年4月13日至5月12日(农历三月初八至四月初八)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寺举办。
本次传戒法会,宝光寺男众新戒300名以内,观音阁女众新戒200名以内,女众实施二部僧授戒制度。
一、求戒人员条件:
1、求戒人员必须是经政府依法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沙弥尼;
2、求戒人员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和传染病),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3、求戒人员年龄必须在20至59周岁之间(1949-1988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在寺院修学达一年以上(尼部新戒二年以上);
4、求戒人员必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包括无婚史者),曾有婚史者,应有离婚证复印件或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出具的丧偶证明;
5、求戒人员必须能够背诵《朝暮课诵》、《沙弥十戒》和《毗尼日用》。
二、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求戒人员应到所在地佛教协会或重点寺院领取《受戒申请表》(空白表复印有效),《受戒申请表》上应粘贴本人近期僧装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及号条,并加盖常住寺院所在省佛教协会公章;
2、求戒人员务必在4月10日前到达传戒寺院,接受传戒省佛教协会的审核及常住寺院的面试,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堂。
三、联系方式
四川省佛教协会办公室电话:028-86933339 86952382
宝光寺客堂电话:028-83972247 83977477
四、戒场乘车路线:
1、四川省佛教协会地址:成都市文殊院内
2、传戒寺院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寺及新都区新繁镇观音阁
(文:宝光寺 照人)